2008年7月10日星期四

喜欢这个字的原因是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漫无目的地晃,晃到熟悉的cafe发呆看书,晃到熟悉的街道仅仅是为感受那里的气息,晃到熟悉的老友家一起分享彼此喜爱的食物谈论有趣的话题,很长一段时间一个人就这么晃着,直至某人的出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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